一、请假制度
1、考虑到我校的特殊情况,学生原则上每月月底准回家一次(通校生和厦坪附近的除外)一般情况不准请假。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者,必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家长电话确认,经班主任、政教处批准办理请假手续。两天以内由政教处批准,超过二天由校长批准。
2.学生因病请假,须持医院室证明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,病休在一天以上的,须经班主任、政教处批准方为有效。
3.学生请假期满(或提前返校),应主动找班主任销假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者,应在假期未满之前提出书面申请(或电话联系),事后由班主任、政教处学校补批。
4.学生上课、军训、劳动、社会实践、教育实践、基本功训练、课外活动、两操、自习课、班会集会等均应同等考勤,因故不能参加者,必须请假(办法同前)。
5、星期六、日上午点到时间为11:30,下午为4:30,晚上为9:00。一天三次,一次未点到扣德育分2分,依次类推。(学生请假离校需要征得家长同意)
二、考勤管理办法
1.班级每天在《班级日志》和《德育管理本》上记载缺勤及迟到、早退者姓名、节次,每周汇总在《学生成长记录表》上,确认无误后再拍成照片上传至班主任管理群。
2、学生考勤每周一小计,每月一合计,每学期一总计。
3.值周老师、学生会干部的检查以班主任、政教处批准的请准条为准。
三、缺勤处理
1.凡未办理请假手续,请假未批准、超假或延续期手续不全者,均以旷课论处。
2.旷课一天以旷课9课时计算。无故旷课累计达5-9节,给予通报批评;无故旷课累计达20节以上,给予勒令退学处理。
3.学生在应参加的上课或活动中,每迟到或早退三次(迟到、早退20分钟作为旷课),按旷课1课时论处。
4、学生迟到、早退、旷课扣分按《旅游中专德育分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5、学生请假实行扣分制度,请一节课假扣0.5分,一天扣4.5分,以此类推。
6、本项分数一起加入学生德育分管理,作为期末评优及奖学金发放的重要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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