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学生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的积极性,促进不同层次学生全面发展,学有所长,为社会造就更多的高素质人才,特制定本方案。 
	一、评定对象 
	本评定方案适用于我校全体学生。 
	二、基本条件 
	(一)热爱祖国,热爱党,维护公德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纪行为; 
	(二)勤奋学习,开拓进取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; 
	(三)关心集体,爱护公物,维护集体荣誉; 
	(四)积极参加各种社团活动,不断提高文化、道德、身体、协作、奉献等各种素质。 
	三、评选内容。 
	1、品德表现(30%)  2、学习成绩(文化25%+技能25%)  3、综合素质(20%) 
	四、评选办法。 
	1、每学期评选一次。 
	2、以积分的形式评比。品德表现、学习成绩(文化+技能)、综合素质得分的比为3:5:2,三项分数之和为该学生的最后得分。 
	3、《德育分管理办法》由学工处制定,《学习成绩分管理办法》由教务处制定,《综合素质分管理办法》由团委制定。 
	4、建立学生成长档案,未按要求完成学工、学农、学军、学技活动一票否决。 
	5、班主任根据以上管理办法,每周一小计,及时在学校工作群和班级工作群通报评比结果(电子稿),做到每周通报一次,每月一合计,学期末进行总计。 
	五、奖励金额 
	一等奖学金:500元/学期      名额为班级人数的3% 
	二等奖学金:300元/学期      名额为班级人数的6% 
	三等奖学金:200元/学期      名额为班级人数的9% 
	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
	 
	井冈山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
	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3月1日